Time Revolution

Thursday, June 0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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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玩票性質的「我最想非禮女藝人」選舉竟導致滿城風風雨雨,女權組織、衛道之士、政府高官等紛紛群起攻之,非要將該節目主持人及有關製作人員趕盡殺絕不可。一時間,世人對香港人有著如此高的道德水平感到欣慰,因為道德水準的高低正好反應出公民教育是否成功以及市民個人的涵養素質。
香港人的道德水平真的如此高?還是他們欠缺幽默感,思想僵化?又或是他們本身對人對事持雙重標準?
引發今次事件最大的源頭就是「非禮」這兩個字。女士們及一些所謂的衛道之士對「非禮」非常反感,認為這是淫褻的、侮辱女性尊嚴。事實上,今天的解釋,「非禮」二字絕對是一個負面詞彙。
那麼,不知道這些人對「偷窺」一詞又有甚麼看法?現今香港,五花八門的娛樂周刊成了不少市民(絕大部份是女士)每天的精神食糧。再看看這些周刊雜誌,封面往往是藝人/名人(不論男女)被偷窺拍攝的照片,再附上大膽露骨的標題作為賣點。消費者掏腰包買這些雜誌時可有想過他們這樣做等同「偷窺」這些封面主角?他們的行為直接助長這種社會歪風。我知道有藝人團體曾發起遊行抵制這些雜誌,卻沒有聽說女權組織或是衛道之士有甚麼相應的支援行動。固中原因,值得深究。
政府高官就不要說了,他們從一開始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如果將選舉標題改成「我最想偷吻女藝人」不就好了,「偷吻」與「非禮」相比浪漫得多。
但是,「偷吻」算不算是「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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